商标 | 图形 ![]() |
商标名称 | 图形 | |||
申请/注册号 | 33307128 | 国际分类 | 14-珠宝钟表 | |
商标状态 | 商标无效 | 申请日期 | 2018-09-04 | |
申请人名称(中文) | 邹璐 | 申请人名称(英文) | - | |
申请人地址(中文) |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孔付司巷7号2幢401室 | 申请人地址(英文) | - | |
是否共有商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,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同一商标,称为共有商标。 | - | 商标类型 | 普通商标 | |
专用权期限 | - | 商标形式 | - | |
国际注册日期 | - | 后期指定日期 通常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在该商标获得国际注册后,又就同一商标申请指定有关缔约方给予商标保护。 如某公司在A国申请了商标,后因业务扩展到B国,由于AB两个签订了商标缔约(如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),此公司可以就同一商标提出申请指定B国予以保护,此为后期指定,提出申请的日期即后期指定日期。 | - | |
优先权日期 所谓“优先权”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。 我国于1985年加入了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.《巴黎公约》第四条(一)1规定,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,已经在本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,在6个月内,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。 | - | 代理/办理机构 | 上海尚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| |
初审公告期号 | - | 初审公告日期 | - | |
注册公告期号 | - | 注册公告日期 | - | |
商标公告 | - |
商品/服务 | 首饰盒(1402) 首饰用小饰物(1403)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(1401) 角、骨、牙、介首饰及艺术品(1403) 项链(首饰)(1403) 玉雕首饰(1403) 钟(1404) 手表(1404) 珠宝首饰(1403) 贵重金属艺术品(1403) 首饰盒(-) 首饰用小饰物(-)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(-) 角、骨、牙、介首饰及艺术品(-) 项链(首饰)(-) 玉雕首饰(-) 钟(-) 手表(-) 珠宝首饰(-) 贵重金属艺术品(-) 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(-) 贵重金属艺术品(-) |
商标流程 | 2019-04-24 商标注册申请---等待驳回复审 2019-02-25 商标注册申请---驳回通知发文 2018-09-21 商标注册申请---受理通知书发文 2018-09-04 商标注册申请---申请收文 |